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日前,固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检查执法局接到自称一位李某农户的电话举报称:在某街道,购买了赵某销售的某品牌复合肥,使用后,比往年用量明显增加才有效果,怀疑该品牌肥料质量有问题”。
针对李某所反映情况,执法人员找到了化肥经销商赵某,赵对其销售行为认可,并一再辩称,自己销售的品牌,卖了不少年,从未出现质量问题。
执法人员从赵某销售的标称“某某化肥有限公司”生产的某品牌的复合肥,随机抽取样品。火速送往有检验资质的部门检验。经检验,赵某所销售的复合肥总养分低于国家标准,被判定为不合格。
事实面前赵某不得不承认自己销售的肥料有质量问题。
执法人员立即进行了立案,在查明事实后,依法做出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