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民生热点>>

见工商人员来查 摊贩忙复位电子秤

2017-05-31 16:36:58 华商报

华商报讯(记者 李小博 摄影 邓小卫)工商人员刚下车,连声喝止,结果还是没能阻止摊贩“复位”电子秤,半小时前买走的1.59千克杏重新放上去,只有1.23千克。

暗访:

记者环山路买杏遭遇八两秤

近些年来,环山路沿线成了休闲旅游的好去处,而沿线种植的时令水果也会在路边设摊售卖。这两天适逢端午小长假,樱桃和杏也都成熟了,环山路沿线售卖的摊贩也多了起来。

昨日,针对市民反映环山路有水果摊贩缺斤少两的情况,华商报记者前往环山路暗访。

上午11时30分许,在子午大道东侧约200米处路北,有四五家卖樱桃的摊位相邻挨着,旁边还竖着进园采摘的字样。其中一家摊位摆放了每斤20元和15元两种樱桃,摊主建议品尝后再购买。记者选择了每斤15元的樱桃,商贩随即从篮子里倒出一部分,在电子秤上称重后建议凑成40元的整数。记者注意到,这时候电子秤上显示的重量为1.345千克。

上午11时50分许,在子午大道西侧约1000米处的路北,一家摊贩售卖杏和樱桃。看到记者上前询问,摊主称每斤杏10元。记者随机挑选了11个杏之后,摊主仍建议凑成整数30元,并增加了一个杏。这时候,电子秤上显示的重量为1.59千克。随后,记者携带买来的两份水果前往工商长安分局子午工商所准备复称。由于正值中午下班时间,工商所工作人员建议前往隔壁的超市复称核准。在超市的电子秤上,此前在摊贩处购买的樱桃重量为1.344千克,误差仅0.01千克;而此前在摊贩处购买的杏计重为1.234千克,与在摊贩处计重相差了0.36千克,意味着卖杏摊贩使用的是“八两秤”。

较量:

女摊主狡辩称是电池有问题

工商所工作人员得知重量不够,便提出记者陪同前往摊贩处进行检查。

中午12时50分许,记者驾驶的车辆和工商执法车辆一前一后停在卖杏的摊贩跟前。见有情况,女摊主急忙去摁电子秤,而工作人员几乎同一时间连声喝止。但当记者再次将杏放在电子秤上,显示重量为1.23千克。工商人员询问为何要对电子秤动手脚,摊主则称是为了清零。工商人员将摊位上的两台电子秤带走,要求女摊主一起前往工商所接受调查。

在工商所里,面对询问,女摊主仍称电子秤没有问题,“上午质监部门已经来检查过了,秤没有问题,我也不知道是咋回事。”而当工商人员指出实际重量明显不够的情况时,女摊主则称是电子秤电池有问题。工商人员表示,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女摊主需赔偿500元。女摊主则明显情绪激动并不愿赔偿,只表示可以现场退还买杏的30元。

子午工商所所长赵越表示,为了打击辖区内摊贩缺斤少两的现象,每到时令水果成熟售卖期,工商人员均会集中对摊贩的电子秤等进行检查,并会联合相关协会督促果农诚信经营。面对询问,女摊主称自己并非当地果农,而卖杏也是从27日开始摆摊。

得知女摊贩昨日上午共销售获得80余元时,赵越说:“你这样缺斤少两其实挣不了多少钱,但却把其他果农的声誉和生意都给毁了。”女摊主低着头不再说话。

提示:

防受骗可对电子秤断电重启

昨日下午,记者了解到,工商所将两台电子秤查扣,女摊主留下200元并表示将会再次前往工商所接受处理,“但后来打电话也不接听了,我们又去现场巡查了一遍,结果对方也消失了。”赵越说,随后将继续联系女摊主进行处理,同时也会加大巡查力度,对摊贩的经营行为进行规范。

为了避免计重购物时受骗,赵越提示,可使用手机或矿泉水等掌握重量的物品对电子秤进行确认,也建议对电子秤关闭电源重新启动,这样的话就无法对电子秤做手脚。

(责任编辑:八雨)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