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信用记录中心发布声明称,江西旭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15家企业信用等级证书未在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信用记录中心信息录入建档,企业信用等级证书上的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公章系发证单位伪造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行政公章。
声明强调,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从来不接受任何性质的备案,信用关联工作由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信用记录中心开展。相关发证单位私自伪造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行政公章的行为属于个人行为,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不对其使用伪造公章的行为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其使用该伪造公章所签署的任何证书,对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均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对使用印有伪造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公章的证书单位立即停止使用,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保留依法追究相关主体法律责任的权利。
黑框中公章系伪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