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邬林桦
晨报讯 近期,不少消费者反映,明明是新买的电动自行车,却因为不在产品目录或者“超标”而不能上牌。对此,徐汇公安分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重拳出击,从电动自行车销售商入手,开展源头整治。
昨天上午10时许,记者在龙吴路百色路路口看到,沿街有七八家商铺都在销售电动自行车,检查人员随机对正在销售的电动自行车进行了抽查。检查中发现基本上商家在售的电动自行车均为合规的产品,并且品牌和型号也均在可上牌的目录范围内。
与此同时,检查人员还在店内张贴了上海市自行车行业协会的微信公众号二维码,消费者可以通过扫描二维码,即可查询自己选购的电动自行车是否在本市的销售目录内。
警方提醒,如果市民购买到超标或者改装过的电动自行车,可以依法向销售商要求退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