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08-31
南海一幼儿园将原来的下午接送时间改为收费留园课,教育部门回应,可收托管费,但在园保教时间不得少于8小时
佛山日报讯 记者唐格桢报道:4点半前要接走小孩,逾时收3元。昨日,家长黄小姐反映自己小孩就读的幼儿园近日贴出告示,把下午的部分接送时间改为缴费的“留园班”上课时间。对此,南海区教育局回应,幼儿每天正常在园时间不得少于8小时,闭园之后可收取托管费。
家长:
增设留园班是变相收费?
家长黄小姐介绍,她的小孩一直在南海区桂城街道桂平西路的一间幼儿园上课。自从入园以来,学校统一规定的早上进园时间是7时40分至8时40分,下午的离园时间是4时至5时半。
前几天,她从幼儿园老师口中了解到,从9月份开始,离园时间将更改为4时到4时半之间,家长须在这段时间内接走孩子,晚了就要交钱。这突如其来的新规定,让黄小姐不解。
询问幼儿园老师后,黄小姐才知道,园方利用4时半至5时半的时间增开“留园班”课程,若家长愿意让孩子上“留园班”,每人每天3元托管费,按月收费。这意味着,不上课的孩子须在4时半前接走。黄小姐认为幼儿园是在变相收费。
为此,记者前往该幼儿园,看见园内楼道的黑板上贴出了通知,“留园班的孩子逢星期一、三、五可学习识字游戏活动,逢星期二、四学习英语游戏活动,从9月1日起接送时间为下午4时至4时半前,望周知。”
不少家长和黄小姐一样,不能接受幼儿园增收费用的新规定。对此,幼儿园老师解释道,收费方案是幼儿园新学期的规定,已经征得相关部门的同意。
南海区教育局:
在园保教时间不少于8小时
据了解,幼儿园服务性收费是指幼儿园完成正常的保教任务外,向在园幼儿提供可供家长选择的服务而产生的费用,托管费属于服务性收费其中一种。那么,黄小姐所反映的幼儿园收费方案,是否属于变相收费呢?
针对家长的疑虑和园方老师的回应,记者采访了南海区教育局学前教育科。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果按照2012年公布的广东省关于《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全日制幼儿园幼儿每天正常在园保教时间不少于8小时,”在周一至五闭园后,对在园幼儿提供托管服务的,可收取托管费。另据“全日制幼儿园托管服务及收费行为的通知”规定,托管费标准为3元/生·天,托管时间不足30分钟的,免收托管费。
这位负责人表示,“目前佛山市内有的幼儿园向物价局备案后,会对这种托管服务进行收费,有的幼儿园则免费服务,关键是要看幼儿在园的时间是否足够8小时,如果不够那么幼儿园的做法就违反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