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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老丰阁酒店经销的3批次镯子以假充真

2016-07-28 17:41:59 中国消费网

中国消费者报西安讯(钰子 记者周余涛)近日,陕西省西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布第二季度珠宝玉石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4批次样品不合格。

本次监督抽查主要针对西安市旅游商品市场,重点对珠宝玉石饰品经销企业以及蓝田县玉器加工企业的产品进行了抽检。共在10家生产企业和10家销售企业抽样30批次,其中生产企业抽样的10批次样品全部检验合格,销售企业抽样的20批次样品中检出不合格4批次,平均合格率为86.7%。

4批次不合格样品存在的问题主要为“珠宝玉石名称与实际检测结果不符”和“珠宝玉石名称不符合GB/T16552-2010《珠宝玉石名称》要求”,前者可理解为“以假充真”,后者可理解为“名称含糊”。由于珠宝玉石饰品具有“价格高、难鉴别”的特点,此类不合格品极易误导或欺骗消费者。

4批次不合格样品分别为:西安市临潼区老丰阁酒店经销的翡翠手镯、墨玉镯、缠丝镯各1批次,珠宝玉石名称与实际检测结果不符;西安市阎良区兆祥珠宝店经销的千足金紫晶石戒指,珠宝玉石名称不符合GB/T16552-2010《珠宝玉石名称》要求。

消费提醒

核查鉴定证书

西安市质监局建议消费者购买珠宝玉石时,要认真核对产品鉴定证书,查看检验结论是否与产品标签内容一致、证书照片是否与实物一致、是否有鉴定者签字和检验机构印章,同时要索取购物凭证,凭证上应注明所购饰品的详细信息,以备售后服务和维权使用。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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