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近日发布了《2016年5月份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公告》。公告称,经对2016年5月份在省内发布的药品、医疗器械及保健食品广告进行监测,广东一力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益肾补骨液”药品广告,武汉玉竹科技有限公司“玉竹牌长青茶”保健食品广告,存在篡改广告审批内容、夸大功效、含有不科学的功效断言和保证等严重违法问题。
据公告,广告中标示名称为“补骨液”、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4023516”的药品,通用名称为“益肾补骨液”,广告中标示生产企业为“广东一力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该药品经批准的功能主治为“滋补肝肾,强筋壮骨。用于肝肾不足,劳伤腰痛”。该广告严重篡改审批内容,含有不科学的功效断言和保证,如“每天只需口服20毫升,生物成分迅速从胃到小肠到血液到骨骼,全身骨骼就像上了机油一样,顺滑自如,让骨关节恢复年轻,重症骨病使用后不疼,逐渐下地干活,坚持服用风湿骨病渐行痊愈”。
广告中标示名称为“玉竹牌长青茶”、批准文号“卫食健字(1999)第0489号”的保健食品,通用名称为“玉竹牌长青茶”,广告中标示生产企业为“武汉玉竹科技有限公司”。该保健食品批准的保健功能为“免疫调节、调节血脂”。该广告未经批准发布,夸大保健功能,如“具有降血脂,降血压以及降血糖的非凡功效”、“广泛用于心脑血管病、高血压、高血脂、动脉硬化、冠心病、心绞痛、脑血栓和心肌梗塞等疾病”。
公告中提出,请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据工作职能,继续加大对药品、医疗器械及保健食品广告的监管力度,确保公众饮食用药安全。并特别提醒消费者,甄别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广告内容真伪,可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www.cfda.gov.cn)数据查询中心查询批准的广告信息,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