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舆情>>

上海抽查:BERTHA贝尔莎、新焦点等13批次定配眼镜产品不合格

2016-07-25 09:28:43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从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官网获悉,该局近期对上海市生产的定配眼镜产品质量进行了专项监督抽查。本次抽查了80批次产品,经检验,不合格13批次,另有2家企业由于企业关闭等原因未抽到样品。

本次监督抽查依据shccxz 208.1-2013《上海市验配眼镜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技术规范》、shccxz 208.2-2013《上海市老视成镜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技术规范》、GB 13511.1-2011《配装眼镜第1部分:单光和多焦点》、GB10810.1-2005《眼镜镜片第1部分:单光和多焦点镜片》、QB 2506-2001《光学树脂眼镜片》等国家标准及相关产品标准要求,对产品的下列项目进行了检验:球镜顶焦度偏差、柱镜顶焦度偏差、附加顶焦度偏差、两镜片顶焦度互差、镜片基准点的最小厚度、镜片材料和表面质量、可见光透射比、镜架外观质量、光学中心水平偏差、光学中心单侧水平偏差、光学中心垂直互差、柱镜轴位方向偏差、棱镜度偏差、装配质量、标志。

本次抽查发现有13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到球镜顶焦度偏差、两镜片顶焦度互差、柱镜轴位方向偏差、光学中心单侧水平偏差、光学中心水平偏差、光学中心垂直互差和标志。不合格样品包括:丹阳市司徒镇视康眼镜厂(标称)生产的1批次“BERTHA贝尔莎”配装眼镜(老视成镜B160223),被检出球镜顶焦度偏差(主子午面一)(D)、球镜顶焦度偏差(主子午面二)(D)、两镜片顶焦度互差(D)、标志项目不合格。上海众联光学眼镜有限公司(标称)生产的1批次“新焦点”配装眼镜(老视成镜),被检出光学中心垂直互差(mm)项目不合格。江苏唯尊光学眼镜有限公司(标称)生产的1批次“OCSEE欧可眼镜”配装眼镜(老视成镜),被检出标志项目不合格。 

2016年配装眼镜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

受检产品

商标

规格型号

生产日期/批号

生产企业
(
标称)

受检企业

不合格项目

配装眼镜

BERTHA贝尔莎

老视成镜

B160223

丹阳市司徒镇视康眼镜厂

天猫(台州市爱上淘商贸有限公司)

球镜顶焦度偏差(主子午面一)(D);球镜顶焦度偏差(主子午面二)(D);两镜片顶焦度互差(D);标志

配装眼镜

/

定配眼镜

1006606.10006605/2016.3.3

上海丞丞眼镜经营部

上海丞丞眼镜经营部

球镜顶焦度偏差(主子午面二)(D

配装眼镜

/

定配眼镜

2016.3.4

上海市徐汇区好宜卖直通车眼镜超市

上海市徐汇区好宜卖直通车眼镜超市

柱镜轴位方向偏差

配装眼镜

/

定配眼镜

2016-03-03

上海玉视眼镜有限公司

上海玉视眼镜有限公司

柱镜轴位方向偏差

配装眼镜

/

定配眼镜

2016-03-03

上海市青浦区百源眼镜店

上海市青浦区百源眼镜店

光学中心水平偏差(mm);光学中心单侧水平偏差(mm)

配装眼镜

新焦点

老视成镜

未标注

上海众联光学眼镜有限公司

上海市松江区方松街道艾客眼镜店

光学中心垂直互差(mm)

配装眼镜

/

定配眼镜

2016-03-07

上海赢领眼镜有限公司

上海赢领眼镜有限公司

标志

配装眼镜

/

定配眼镜

2016-03-07

杭州亿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杭州亿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标志

配装眼镜

/

定配眼镜

0052276,0052277/2016-03-03

上海宝鑫眼镜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

上海宝鑫眼镜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

标志

配装眼镜

/

定配眼镜

2016-03-04

光唯尚眼镜商贸(中国)有限公司徐汇二店

光唯尚眼镜商贸(中国)有限公司徐汇二店

标志

配装眼镜

/

定配眼镜

2016-03-04

镜拓光学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宜山路店

镜拓光学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宜山路店

标志

配装眼镜

/

定配眼镜

2016-03-03

上海昕浪眼镜发展有限公司青浦分公司

上海昕浪眼镜发展有限公司青浦分公司

标志

配装眼镜

OCSEE欧可眼镜

老视成镜

未标注

江苏唯尊光学眼镜有限公司

天猫(上海稻盛文化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标志

本次未能抽查到产品的企业名单

未抽到企业名称

企业所属区县

未抽到产品原因

上海彩迪眼镜有限公司

宝山区

企业关闭,且无法联系

上海胤昊眼镜商店

徐汇区

企业关闭,且无法联系

 

(责任编辑:六六)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