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6月22日,天津市和平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公布天津市中山美食林快餐有限公司西康路店生产经营使用超过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案。
件名称 | 市场主体(当事人)名称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名称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主要违法事实 | 处罚种类 | 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作出处罚决定日期 | 备注 |
天津市中山美食林快餐有限公司西康路店生产经营使用超过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案 | 天津市中山美食林快餐有限公司西康路店 | 120101000024943 | 王俊忠 | 津市场监管和食罚(2016)9号 | 生产经营使用超过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 罚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 |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交至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罚款代收机构 | 天津市和平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 201605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