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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人中心延期交房数月 物业费抵违约金引业主不满

2016-05-24 14:00:48 舜网-济南日报

作者:曹雅欣

近日,多位章丘唐人中心业主向记者反映,唐人中心住宅、商铺延期交房数月,售楼处工作人员称无法退房且违约金将折抵为物业费,引起业主不满。对此,唐人中心售楼处回应称,项目整体最晚7月30日交付,物业费抵违约金是出于方便考虑。

住宅区业主孙先生告诉记者,该楼盘位于章丘市明水大街,2014年开盘,他已交首付款并还贷一年,购房合同规定2016年3月21日交房。“从3月21日推到5月21日,并且这段时间是‘宽限期’,不算万分之零点五的违约金。”孙先生称,据他观察,工地内现地面未作硬化,管道、外墙均未完工,且施工人员寥寥无几,“听工人说是工钱发不下来,所以没人干活”。

“我在房屋内部看到房顶有漏水迹象,楼梯也有了裂缝。”孙先生表示,购房合同中规定楼体外墙将使用价格较高的真石漆,而实际除底层商铺外,均使用低价乳胶漆,他由此对房屋质量感到担忧。

商铺业主韩先生向记者表示,他购买的沿街商铺花费130余万元,延期交房后,他向售楼人员提出退房,但对方表示无法退房,只能给予一定赔偿,且以物业费形式体现。“商铺的违约金是按照总款万分之一计算,而物业费是每平方米5元,我认为这样的处理方法无法弥补业主损失。”韩先生表示,合同中可退房期限并未标明,不符合一般规定,且条款严重倾向售楼方。

23日下午,唐人中心售楼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项目明水大街以东最晚于6月30日交房,以西最晚于7月30日交房,因楼盘是二三十栋楼整体交付,验收等程序较为缓慢。业主表示不满的物业费抵违约金,系出于方便考虑,省去逐个打款的麻烦,但这仅是临时决定,若业主不认可将在交房前提出其他方案。至于退房问题,售楼人员称需房管部门撤销备案,售楼处无法处理。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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