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抽检105批次样品5批次不合格
本报讯 高焕琴 记者黄永建 发自山西 近日,记者从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第9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获悉,此次共公布105批次监督抽检结果,涉及食用血制品、煎炸过程用油、豆芽、鲜食用菌、鲜蛋、熟肉制品(自制)、复用餐饮具等7类。其中,不合格样品5批次,合格样品100批次。
其中不合格5批次样品涉及的标称生产经营单位、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为:迎泽区面福擀面馆加工的酱猪肉检出苯甲酸,检出值为0.0098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太原四通集贸市场有限公司调料区18号(闻)销售的黄豆芽检出6—苄基腺嘌呤,检出值为0.038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山西美特好连锁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三墙路分公司销售的标称为山西鸡妈妈养殖有限公司生产的谷物蛋和标称为祁县强美养殖专业合作社生产的强美芦花鸡笨鸡蛋、太原迎泽区明明粮油商店销售的鸡蛋检出氟苯尼考,检出值分别为0.2mg/kg、1.5mg/kg、1.9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另外,本次合格样品共100批次,分别是:豆芽9批次,鲜蛋7批次,熟肉制品4批次,肉制品(食用血制品)10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煎炸过程用油)10批次,鲜食用菌30批次,复用餐饮具30批次。
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通报相关省市,并责成相关市局及时进行核查处置,采取封存、下架、召回问题产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并对相关企业立案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