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民生热点>>

北京市食药监局公布2015年2月份药械保健食品违法广告监测结果

2016-04-07 15:53:01 中国质量新闻网

   从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获悉,该局对北京市主要的电视频道、电台频道和报纸类平面媒体2月份发布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进行了监测,根据《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发布标准》、《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判定,属于严重违法的广告共计55条次,涉及产品17个,主要发布在平面媒体和广播电台。

   其中,典型的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有:广告中标示名称为“天翼牌糖乐片”的药品,标示的药品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Z20090457”。经查询,该药品为处方药,药品名称应为“糖乐片”。广告称该药品为“黄金组合”,“服药数天血糖平稳”,“3-5个疗程即可康复”。该广告违反了处方药不得在大众媒介发布广告及药品广告不得含有有效率承诺的规定,误导消费者。

    广告中标示名称为“静脉舒”的医疗器械,标示的产品批准文号为“京食药监械(准)字2014第2640466号”。经查询,产品名称应为“医用压力抗栓带”。广告篡改经审查批准的内容,利用消费者缺乏医疗器械专业知识的弱点,使用不科学的表述及“国家认证”等语言渲染疾病危害,诱导公众误解,误导消费者。

   广告中标示名称为“深奥活力胶囊”的保健食品。经查询,该保健食品名称应为“深奥牌深奥活力胶囊”,批准文号为“国食健字G20040203”,批准的保健功能为“延缓衰老”。广告以养生节目的形式播出,以专家介绍养生知识的方式推荐该保健食品,夸大产品的保健功能,声称其能“预防脑中风”、“预防心梗”,并以患者的名义进行宣传,称使用该产品后“眼睛看的清了”,“胰岛素使用减少了”等。该广告违反了保健食品广告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与药品混淆的用语等规定,暗示该保健食品具有疾病治疗的作用,误导消费者。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已将监测到的严重违法广告情况通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查处理,对违法广告中涉及北京生产企业品种的已依法依规采取了行政处理措施,对违法广告中涉及外埠生产企业品种的已转至相关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调查处理。

   在此,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特别提醒消费者注意甄别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的广告真伪,必要时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www.sda.gov.cn)数据查询中心获取经批准的广告信息,选择合法渠道购买相关产品,谨防上当受骗。

 

 

20152月份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汇总表

序号

广告类别

通用名称或产品名称

广告中标识名称

生产企业(申请人)名称

违法广告播出总次数

发布公告单位

1

处方药

糖乐片

天翼牌糖乐片

黑龙江天翼药业有限公司

1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

处方药

泌尿宁胶囊

泌尿宁

甘肃省西峰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1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3

处方药

癃闭舒片

赛立通

东芝堂药业(安徽)有限公司

1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4

非处方药

退障眼膏

退障眼膏

丹东医创中药有限责任公司

2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5

医疗器械

医用压力抗栓带

静脉舒循序减压袜

北京中润康华科技有限公司

3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6

医疗器械

便携式腰椎支撑牵引理疗康复器

益身轻腰椎间盘突出治疗器

石家庄市军威医疗保健器械有限公司

2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7

医疗器械

颈椎康贴

古益通贴

贵州平善医药发展有限公司

1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8

骨质增生贴

9

腰痛贴

10

保健食品

深奥牌深奥活力胶囊

深奥活力胶囊

蓬莱深奥生物科技研究所

32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11

保健食品

祥康牌祥康酒

祥康酒

天津市祥康保健用品科贸有限责任公司

4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12

保健食品

华健微生态口服液

华健微生态口服液

上海华健实业总公司生物制品厂

2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13

保健食品

永德兴牌西洋参马鹿茸胶囊

鹿茸王

吉林市隆泰参茸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2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14

保健食品

祥康牌三七银杏茶

祥康茶

云南祥康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15

保健食品

同仁堂牌丹参菊花茶

同仁堂丹参菊花茶

北京同仁堂兴安盟中药材有限责任公司

1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16

保健食品

五行健牌刺五灵软胶囊

刺五灵软胶囊

哈尔滨圣源生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1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17

保健食品

大深林牌蜂胶软胶囊

大深林牌蜂胶软胶囊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药业分公司

1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