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民生热点>>

潍坊市景坊酒厂生产不合格白酒 遭到通报

2016-03-31 09:16:20 大众网

    大众网3月30日讯(记者张坤)近日,潍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过其官方网站公布了“关于2016年1月份和2月份生产环节食品市级监督抽检结果的通报”。通报显示,2016年1月份和2月份,潍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了生产环节肉制品、白酒、葡萄酒、调味品、酱腌菜等5类食品的市级监督抽检。据悉,本次共抽检白酒52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1批次,不合格率1.92%,不合格项目为总酯(以乙酸乙酯计)。其中,潍坊市景坊酒厂生产的首窖香(浓香型白酒)因总酯(以乙酸乙酯计)含量不合格,遭到通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2016年1月份,潍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了白酒的市级监督抽检。本次抽检项目包括安赛蜜(以乙酰磺胺酸钾计)、固形物、甲醇、酒精度、铅、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总酸(以乙酸计)、总酯(以乙酸乙酯计)等9个指标。共抽检白酒52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1批次,不合格率1.92%,不合格项目为总酯(以乙酸乙酯计)。

   大众网记者了解到,造成总酯项目不合格的主要原因可能是企业工艺条件控制不好,对发酵时间、发酵温度等控制不当,导致发酵过程产生的香味物质较少;或企业用使用了食用酒精、液态法白酒进行了勾调,降低了酯类物质的含量。其中,潍坊市景坊酒厂生产的首窖香(浓香型白酒)因总酯(以乙酸乙酯计)含量不合格,遭到通报。通报如下:

   样品名称为首窖香(浓香型白酒),标称生产企业名称为潍坊市景坊酒厂,标称生产地址为潍坊市峡山生态经济发展区王家庄街道高家庄村,规格为450mL/瓶,生产日期为20151120,不合格项目为总酯(以乙酸乙酯计)。

(责任编辑:)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