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江西日报记者陈璋)3月13日,记者从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有群众举报饮用标示为“江西樟树市天绿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鹿龟酒”后疑似甲醇中毒。经检测,该“鹿龟酒”甲醛严重超过国家标准,饮用存在极大危害。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称,“江西樟树市天绿药业有限公司”为非法生产窝点。消费者请不要购买和食用该公司的任何产品,如已购买该公司的产品,请勿食用,并及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反映。此外,食品经营者如正在销售或曾经销售标示为“江西樟树市天绿药业有限公司”的任何产品,应立即停止销售,下架封存及召回,并主动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发现标示“江西樟树市天绿药业有限公司”的任何产品,可主动拨打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统一电话“12331”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