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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金属饰品抽检两成多不合格

2016-03-10 16:08:10 青年报

    记者 罗水元

    本报讯近期,市工商局集中执法力量对黄浦、崇明、嘉定等7个区县39家黄金珠宝批发市场、专卖店、商场销售的“明牌珠宝”、“中国黄金”、“中银金行”、“上海金店”、“龙凤珠宝”等29个品牌100个批次足金吊坠、铂金项链等贵金属饰品进行了市场检查和质量抽检。经检测,有23个批次不合格,占抽检样品的23%。不合格项目主要是贵金属含量和标识。

   一是贵金属含量不合格,有5个批次。抽检发现,不合格商品的贵金属含量实测值均低于企业明示的标准要求。如在紫锦城黄金珠宝交易中心经营的上海丽金珠宝有限公司黄浦分公司销售的标称由上海金城隍银楼生产(或供货)的“18K项链”(金重2.13g),金含量实测值为747.3‰(企业明示的标准要求应≥750‰);上海百联南桥购物中心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由深圳市冠华珠宝有限公司生产(或供货)的“铂金950项链”(重量:4.49g),铂含量实测值为946.5‰(企业明示的标准要求应≥950‰)。

   二是标识不规范,有20个批次,其中,标签18个批次,印记2个批次。抽检发现,不合格商品有的没有标注贵金属材料的中文名称,如应标为:铂Pt950,标签为:PT950;应标为:金G750,标签为:G750。有的标签与印记不一致,如标签为:足金、印记为:千足金,实测金含量为998.2‰,是足金。标识不规范,容易误导消费者。

    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在选购贵金属饰品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目前,国家还未对黄金珠宝类贵金属饰品颁布三包规定,因此,最好到信誉良好的经销企业或品牌专卖店选购,并要求商家提供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检测标签),现场查验证书的真实性。

   二、不要轻信商家的广告宣传,不要贪图便宜。如果旅游途中购买了当地的金银珠宝,一定要及时向商家索要销售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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