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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工商局:消费者遭遇消费侵权 可通过6种途径解决

2016-03-10 15:59:06 大众网

    大众网聊城3月9日讯(记者 王新 通讯员高稳)3月9日上午,聊城市工商局党组成员、局长罗本江做客市长热线接听市民来电并回答了记者提问。现场,罗本江向记者介绍了消费者在遭遇侵权时的解决途径及投诉时需要注意的问题。

   罗本江说,市场上商家的促销活动层出不穷,如特价销售、搭售、打折、返券等多种手段进行促销,其中不乏暗藏不少消费陷阱,提醒大家理性消费的同时,消费者如果买到假货,可以拨打12315专线,工作人员将解答、分转、督办投诉和举报,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除此之外,如果消费者遇到了侵权事件,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消费者可以通过上述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消费权益。

   如果消费者采取投诉的方式,消费者在投诉时应当注意下列问题:要有明确的被投诉人;要有具体的投诉请求、事实和理由;要有相应的证据,比如有关购物凭证等;要及时投诉,以免难以定性或者超过法定的时效而使投诉方的利益受到损失。

   同时,下列投诉不予受理或者终止受理:不属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职责范围的;购买后商品超过保质期,被投诉人已不再负有违约责任的;已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组织调解的;消费者协会或者人民调解组织等其他组织已经调解或者正在处理的;法院、仲裁机构或者其他行政部门已经受理或者处理的;消费者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超过一年的,或者消费者无法证实自己权益受到侵害的;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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