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民生热点>>

中介虚报税费老人买房多交3万 涉事者为挂靠员工

2016-03-10 15:50:32 东南网

    东南网3月9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邱也栩)原想买一套二手房安度晚年,没想到交易过程中,被中介人员摆了一道。福州的傅老先生称,鼓楼区一房产中介虚报费用,导致他多交了3万多元的税费。昨日涉事中介公司表示,多出来的“税费”可能被该挂靠公司的人员当佣金收走,如果确实多收,肯定要退还。

   去年5月,年逾七旬的傅老先生夫妇通过房产中介买了一套二手房。交易过程挺“顺利”,经纪人罗某某带他看了两次房,便与房东达成了一致,170平方米,一口价200万元,全额现金付款。

   当时,罗某某给傅老先生算了该二手房交易的税费明细,缴纳各类税费共8.1万元,另付佣金3万元。一个多月后,傅老先生拿到完税证明发现,税费总额只有不到5万元。傅老先生认为,罗某某存在欺诈行为,要求其退还多收的3万多元费用。

   去年8月、12月以及今年1月,傅老先生先后三次找到中介公司。对方表示,罗某某是挂靠公司的,不是正式的职工,一时联系不上。

   昨日,该中介公司负责二手房后期的陈小姐表示,该中介目前有100多家门店,都是加盟制的,傅老先生这单交易,是公司员工王某提供房源,挂靠的罗某某负责带买家看的。

   陈小姐称,这次交易税费确实不到5万元,多出的费用,可能被罗某某算作佣金收走了,罗某某有所隐瞒,“如果真的多收了,肯定要退。”陈小姐表示,目前王某已经离职,罗某某也不再挂靠公司,公司已经知道罗某某目前的工作地,会继续与之协商,也不排除通过法律手段去解决。

   对此,福建远东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曦表示,傅老先生的中介服务合同是与中介公司签订的,根据合同法,中介公司应该对此负责。如果公司对罗某某涉嫌骗取交易税费的作为不知情,可向其追责。

(责任编辑:)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