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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泉春晓业主投诉南方物业 不区分商业与居民用电

2016-03-08 19:26:23 舜网-济南日报

   “明明是小区居民,用的却是高价商业电。”近日,多位市民向本报反映,名泉春晓小区不分商业与居民用电,统一按每度1.2元收费。记者致电泉州南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以下简称“南方物业”),对方表示未收到任何关于电费整改的通知。

   市民陈先生告诉记者,位于天桥区堤口路的名泉春晓小区于2013年底交房,自那时起南方物业便没有区分商业用电与居民用电,统一按每度1.2元收费。“我们这个小区是商住两用,每栋楼的1、2层是商用,其他是住宅,对于普通业主来说,这样的电费简直是天价。”陈先生说,如此收费,家中每月至少要购电300元到500元,如果夏季使用空调,每月电费将高达3000元左右。

   同住名泉春晓小区的张女士告诉记者,购房时签订的物业合同中确实有提到电费价格,金额明显高于每度0.55元的正常居民用电费用,但大家考虑到不签合同就拿不到新房钥匙,便匆匆签字。“我们曾经多次跟物业协商、拨打12345市民服务热线反映,但就是没有改善。”张女士说,物业方面曾解释称在原有居民用电收费基础上,因电力损耗、高峰用电等原因每度上涨0.3元左右,但仍低于商业用电费用。今年1月底,小区内100余户居民曾集中反映此事,天桥区物价部门回复称将与济南市物价局一起对南方物业相关收费问题展开调查。

   3月6日下午,记者致电南方物业,工作人员称名泉春晓小区是40年产权的商住小区,一直以来执行的都是每度1.2元的电费标准,且从未收到过整改通知。

   记者查询相关规定得知,商业用电实行谷峰时收费,而居民用电实行阶梯式电价,每度最高不超过0.85元。

    原标题:名泉春晓业主投诉南方物业 不区分商业与居民用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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