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民生热点>>

河南省食药监局:1条次保健食品广告违法情节严重

2016-03-03 17:29:30 中国质量新闻网

    2016年2月26日,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公告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监测到河南省(2016年1月21日至2016年2月20日)部分媒体发布违法广告共1条次,其中违法情节严重的保健食品有1条次。

   违法情节严重、违法发布广告的有:昆明滇虹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加加宁R双歧杆菌口服液”,其保健功能为调节肠道菌群、通便。2016年1月至2016年2月期间,该企业在郑州广播电视报发布违法广告,该广告擅自篡改审批内容,存在利用患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严重误导消费者。

   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提高警惕,防止上当受骗,对于怀疑虚假、夸大宣传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及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及时举报。

 

 

2016121日至2016220日发布情节严重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产品公告表

序号

产品类别

产品名称

广告中标示产品

名称

生产企业(申请人)名称

播出/刊播次数

媒体名称

违法原因

1

保健食品

加加宁R双歧杆菌

口服液

加加宁双歧杆菌

口服液

昆明滇虹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1

郑州广播电视报

5.利用患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

注:1.宣传治疗功效 2.表示功效的断言、保证  3.含有有效率、获奖等综合性评价内容  4.利用国家机关、专业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  5.利用患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

 

(责任编辑:)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