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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合同推广自己店铺 没开始推广想退费遭拒

2016-03-03 15:18:41 华商报

    签合同推广自己店铺 没开始推广想退费遭拒

    窝窝团:已经签了合同,单方面违约不能退费

   出钱购买服务,商家未服务理应退还费用,然而市民唐先生几个月来却未退服务费一事烦恼不已。

    消费者:未服务却不退费

   2日,市民唐先生向华商报反映,自己在宝鸡市区开了一家公司。去年1月12日,自己看到网络团购APP“窝窝团”十分火爆,于是联系商家,给自己的店铺做推广,当时有宝鸡办事处的工作人员与其联系,并收取了他5358元的推广服务费。

   “缴费后没几天,我突然又不想推广了,就给对方打了电话。”唐先生说,因为当时推广还没开始,收取他费用的工作人员也给他承诺:“服务费一定退还。”可之后一等就是几个月,这钱一直没退,他曾多次拨打对方电话,都是一直推脱。后来该工作人员告诉唐先生,他已经辞职了,费用已经交到公司,要退费找公司,之后便失去了联系。

   华商报记者看到,在唐先生出示的收费发票中写着,收费方是山东窝窝商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服务费金额5358元。唐先生之后多次联系该公司,对方工作人员都说在处理,但费用还是一直不退。

    窝窝团:承诺退费员工已被辞

   华商报记者电话联系到窝窝团陕西地区负责人,他说:“唐先生所交服务费,当时已经签了合同,根据合同条款,交费后单方面违约是不退费的。

   承诺退费是宝鸡地区当时的工作人员说的,公司调查后发现他多次违反公司规定对客户过度承诺,已将其辞退。”该负责人表示,关于唐先生退费一事,公司已明确答复,建议其走法律程序,公司将会应诉。

    消协:没有做服务应退费

   唐先生说,当时的合同也已丢失,但对方没有履行服务,却不退费,合同中的内容算是霸王条款,他不认可。

   宝鸡市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说,按照新《消法》规定,窝窝团没有给客户做出推广服务,服务费应该退还。但该公司在外地,唐先生要向其公司登记地的工商部门反映此事,也可以走法律途径解决。华商报记者 张宝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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