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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一女子建大花园内停车却被锁 物业索要50元罚款

2016-02-28 10:24:49 齐鲁网

    齐鲁网2月26日讯 (山东台记者 唐福晨焦雨露)昨天晚上,济南的荆女士开车去建大花园小区看望朋友,没想到等她要离开的时候,却发现进来容易,出去难!

   据山东广播电视台公共频道《民生直通车》报道,前天晚上,邢女士去建大花园看望老朋友,她在小区门卫那押下行车证后,就顺利进入小区,并把车停在朋友家楼下一个自认并不碍事的地方。1个小时后,当她回到车跟前,在车窗上发现了一张告知函。

   荆女士说:“它上面写的是‘如不听劝阻将对您的车辆进行上锁’这句话。让我理解的就是,应该是还没有上锁,因为我马上要把车挪开,所以当时我就启动了车。”

   就在荆女士准备开车离开时,却突然听到咣当一声巨响,车辆走不动了。这时候荆女士绕到车的右边才发现右轮已经被他们上锁了。

   一看车轮被锁住,荆女士就赶紧找到了小区物业,要求开锁,不过物业工作人员说,因为邢女士停车停的不是地方,要交50元罚款后才行。

   荆女士说:“他说就是停车费,我说我停了一个小时,你这不也是天价吗?他说因为你违反了我小区的规定,收50块钱才能给你开锁。”

   昨天上午,荆女士把车开到4S店做检查,发现车底一块挡板出现了裂缝,需要花费900多块钱更换。于是荆女士随即找到建大花园物业讨说法。她认为:自己乱停车确实不对,不过建大花园物业对她的车辆进行管理时,提供的那张告知函上没有明确说明已经锁住车轮,导致爱车受损,所以物业也难辞其咎。

   除此之外,荆女士说,当时物业工作人员没有给她开票据,而是承诺明天给开,可现在对方又改口了。这位物业工作人员说,他们无法提供收款单据,而且对于邢女士维修车辆产生的费用,他们建议邢女士先走法律程序再说。

    京鲁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此表示,交钱不给单子是不对的。

   【编后】这件事情虽然不大,但却反映了一个不小的问题。一个人做错了事儿,确实应该得到及时纠正或者处罚。但在对错误行为进行处理的时候,本身也要遵规守法,别说物业公司没有执法权了。乱罚款的性质其实比乱停车的问题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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