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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汇国际改造景观成车位 开车回家要交"进门费"

2016-02-28 10:12:01 信网

    信网2月25日讯“从2012年12月交房开始,鑫汇国际就问题不断。”近日,青岛市民臧先生向信网(0532-80889431)反映,自2012年12月以来,位于青西新区香江路上的鑫汇国际小区就问题不断,先是未通过综合验收,违规交房,现在,又未按照规划图纸建设,私自拆除地上景观,改成收费停车位,业主交费后还需要抢车位,实际所交费用仅是小区的进门费。对于臧先生反映的问题,鑫汇国际小区开发商青岛鑫龙置业有限公司以“不清楚”为由,拒绝采访。

    鑫汇国际未按图纸规划 业主进小区要先交钱

   臧先生是青西新区香江路上的鑫汇国际小区业主,据他介绍,鑫汇国际小区自2012年12月开始交房,但刚开始交房,业主就发现其未通过综合验收,遂向行政执法部门举报,直到2013年6月30日鑫汇国际小区才通过综合验收。

   然而,验收过后,鑫汇国际小区的开发商青岛鑫龙置业有限公司,又不按照规划图纸建设,将已经建好的景观喷泉拆除,改成了地上收费停车位。

   “开发商没按照规划图纸建设,也没通知业主,私自把地上景观改成了停车位,现在停车位以1小时2元,1天20元,1个月260元向业主收费。”臧先生说,停车费名义上是车位费,实际上就是车辆进出小区的费用。“说是停车费,其实业主要抢车位,交了这个费用,实际上只是代表业主的车可以进出小区。”

   臧先生认为,开发商违反规划图纸规划建设且不通知业主,私自建停车场强收费的做法让业主没法接受,“不仅好好的景观给毁了,我们回自己的家,不交钱就进不了门。”

    开发商称不清楚 未按规划将移交行政执法

   对此,信网联系到鑫汇国际小区的开发商青岛鑫龙置业有限公司,对于臧先生反映的问题,其办公室工作人员以“不清楚”为由,拒绝回答,并称“领导不在,不知道何时回来。”

   黄岛规划局对于此事表示,开发商必须按照报批的规划进行建设,不允许私自改建,如私自改,根据2006年6月29日青岛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的《青岛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条例》规定,将由黄岛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处理。

   信网获悉,鑫汇国际小区为黄岛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四大队管辖,工作人员告诉信网,他们收到了此事的投诉,已经对鑫汇国际小区相关责任人进行过约谈,核实是否未按规划图纸建设,“如果核实确实未按规划图纸施工,将依照相关法律责令其整改,拆除违法建筑,恢复原貌。”

    信媒体记者 杜杲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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