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1月20日讯(记者张坤)2015年9月至11月,潍坊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开展了2015年第3批产品质量市级监督抽查。本次共抽查了潍坊市8家企业生产的8批次毛巾产品。其中,潍坊昌邑市孟春兰毛巾厂生产的毛巾因纤维含量不合格,遭到通报。
大众网记者了解到,本次抽查依据GB/T22864-2009《毛巾》标准的要求,主要对纤维含量、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耐碱汗渍色牢度、耐酸汗渍色牢度、耐水色牢度、耐摩擦色牢度8项指标进行了检验。
抽查发现,潍坊昌邑市孟春兰毛巾厂生产的毛巾因纤维含量不合格,遭到通报。通报如下:
被通报产品为毛巾,生产企业为昌邑市孟春兰毛巾厂,生产日期为2015年10月,不合格项目为纤维含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