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官网获悉,近期,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上海市生产、销售(含网络销售)的数字移动电话机产品质量进行了专项监督抽查。本次抽查了30批次产品,经检验,不合格4批次。
据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介绍,数字移动电话机是列入国家强制性认证产品(CCC)目录的产品,认证机构为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本次监督抽查依据YD1032-2000《900/1800MHz TDMA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系统电磁兼容性限值和测量方法第一部分:移动台及其辅助设备》、YD/T1644.1-2007《手持和身体佩戴使用的无线通信设备对人体的电磁照射--人体模型、仪器和规程第1部分:靠近耳边使用的手持式无线通信设备的SAR评估规程(频率范围300MHz-3GHz)》、YD/T1484-2011《移动台空间射频辐射功率和接收机性能测量方法》、YD/T1538-2014《数字移动终端音频性能技术要求及测试方法》、YD/T1539-2006《移动通信手持机可靠性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YD/T1591-2009《移动通信终端电源适配器及充电/数据接口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GB 4943.1-2011《信息技术设备 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GB/T18287-2013《移动电话用锂离子蓄电池及蓄电池组总规范》等企业明示的相关产品标准,对产品的下列项目进行了检验:手持无线通信设备对人体的电磁照射比吸收率(SAR)、移动台空间总全向辐射功率(TRP)、移动台空间总全向辐射灵敏度(TIS)、辐射骚扰抗扰度、静电放电抗扰度、发送灵敏度/频率特性、接收灵敏度/频率特性、空闲信道噪声、侧音掩蔽评定值(STMR)、发送响度评定值(SLR)、接收响度评定值(RLR)、移动通信手机与附件的接口的寿命、输出电压、额定输出电流、无负载能量消耗、直插式设备、接触电流和保护导体电流、潮湿处理后的抗电强度、耐异常热、标志、0.2ItA放电、热滥用、静电放电。
抽查发现,有4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技术要求,并被备注为“质量问题严重”。迪士恩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DisneyQ611GSM数字移动电话机,SAR标志、标志项目不合格;联想(北京)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LenovoA5500TD-LTE数字移动电话机,手持无线通信设备对人体的电磁照射比吸收率(SAR)项目不合格;联想移动通信(武汉)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LenovoS60-tTD-LTE数字移动电话机,手持无线通信设备对人体的电磁照射比吸收率(SAR)项目不合格;上海谷派通信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EBESTA1000GSM数字移动电话机,SAR标志、潮湿处理后的抗电强度、耐异常热项目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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