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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石景山区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结果通报(2023年1月30日)

2023-01-31 15:35:16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网站2023年1月30日消息,为保障群众饮食安全,石景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对学校食堂、养老机构食堂、为学校供餐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品牌连锁餐饮单位、美食城以及诚信度低、有过违法记录的高风险及问题多发领域餐饮企业开展监督检查。现将检查中发现问题的企业通报如下:

序号

单位

名称

招牌

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经营地址

所属

街道

存在问题

处置情况

1

北京双乐园柴米油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粤食佳

91110107L24386692B

北京市石景山区八宝山永乐小区72号楼首层

八宝山街道

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未洗净保持清洁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

2

北京宏伟康乐小吃店

宽板凳

91110107MA0071U847

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23号2幢101

老山街道

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经洗净、消毒或清洗消毒不合格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

3

北京市风味十足家常菜馆

家常菜

92110107MA00DM34X4

北京市石景山区苹果园大街甲2号一层101室

苹果园街道

一名员工未取得健康证明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

4

北京蓉旺记成都小吃店石景山分店

蓉李记

9.11101E+17

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乙18号院4号楼3层301(303.305)号

鲁谷街道

专间内未做到专池专用,并堆放杂物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

5

北京闽南味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大沙小县

91110107MA02AQ3J9B

北京市石景山区杨庄北区29栋一层101-6号

八角街道

未保持经营场所环境整洁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

6

北京韩家丰硕餐饮有限公司

小韩煎饼

92110107MA7E25Y975

北京市石景山区模式口大街203号(4)

金顶街街道

用于加工制作的工具未定位存放

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按照《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改正。

7

北京龙芳阁餐饮有限公司

老北京小吃

91110107MA04H8F00Q

北京市石景山区模式口大街166号

金顶街街道

用于加工制作的工具、设备未定位存放,未贴区分标识

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按照《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改正。

8

北京爱尚景山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91110107MAC1C2510H

北京市石景山区五里坨中街40号院21号楼1至2层103

五里坨街道

专间内存放有未清洗的原料

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责令改正。

9

北京小菜园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石景山分公司

小菜园

91110107MA7D7B1D2P

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大街西侧古城饭店1幢2号

古城街道

未按要求进行食品贮存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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