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中国质量新闻网餐饮资讯!
当前位置> 餐饮资讯>>餐饮学院>>

黑龙江省集贤县发布涉疫进口火龙果风险提示

2022-04-13 17:11:57 双鸭山市场监管

近日,由外省发至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集贤县四达水果批发市场的进口火龙果存在被新冠病毒污染的风险,已销售至双鸭山市尖山区优品汇购物中心(经营场所:尖山区中心地块A区5号楼2号商服)、双鸭山市尖山区天美果业店(经营场所:尖山区建鑫小区)、双鸭山市尖山区益昇超市(尖山区新人民医院内)、集贤县大润发玛特购物广场(经营场所:集贤县福双路宝鼎家园)、集贤县名富果业(经营场所:集贤县福利镇花园小区南门),双鸭山市市场监管部门已在第一时间将以上商家剩余货物封存,对涉及的人员、货物、环境进行了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对货品、环境及经销场所进行了全面预防性消毒。为进一步做好“外防输入”工作,确保广大市民身体健康,市疫情指挥部对市民朋友做出如下风险提示。   

涉嫌染疫火龙果(海关报关单号码:426620221000003827,入境检验检疫证明号:426620221000003827001,消毒证明编号:2203251014522),请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4月3日期间在上述商家购买进口火龙果的市民朋友,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将尚未食用的进口火龙果原地封存,并第一时间报告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等候处置;接触和食用进口火龙果的市民朋友要向所在社区(村屯)主动报告,并积极配合落实筛查、检测、管控等防控措施。   

市民朋友食用进口火龙果后,如本人或家人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咽痛、腹泻等症状,须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屯)报告,由社区(村屯)安排专人专车转运至发热门诊排查诊治,并立即进行核酸筛查,在诊断结果未出之前严禁私自离开。请市民朋友从官方渠道获取准确权威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不发布不实信息,全力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责任编辑:陆明)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