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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戴口罩、环境卫生差……浙江省浦江县5家餐饮店被处罚

2021-08-11 15:38:02 浦江市场监管

随着疫情防控形势收紧,浙江省浦江县市场监管局持续加大对餐饮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的检查力度,要求严格执行“测温+亮码+戴口罩”举措,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监测,并落实从业人员“洗手、更衣、换鞋、戴帽、戴口罩”等防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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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近日该局执法人员在对白马镇餐饮单位进行检查时,发现有5家早餐店仍未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基本要求,工作人员未佩戴口罩从事餐饮加工制作。

餐饮从业人员佩戴口罩不只是防疫要求,法律法规也有明确规定。7月30日下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等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修改后的《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在第十六条第一款中的“持有有效健康证明”后面增加“并在食品生产加工制作、传菜、销售过程中佩戴口罩”。第二十一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五款:“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从业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口罩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同时,以上5家餐饮店还存在经营场所环境卫生差、无专用餐具消毒设施、从业人员未持有健康证明等问题。针对上述问题,浦江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照简案快办模式,予以立案查处,拟对每家餐饮单位处罚款500元。

温馨提醒,浦江县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餐饮服务单位,在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各餐饮单位要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合力筑牢疫情防控底线。

(责任编辑: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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