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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厅强制扫码关注才能点餐 中消协称涉嫌侵犯消费者公平交易权

2021-03-25 21:29:28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李国强) 本来只想安静地吃个饭,没想到却被“收割”一波个人信息,不少消费者顿觉饭菜“不香”。近日,在江苏省南京市,有消费者发现,多家餐饮店在扫码关注公众号或授权后才可以消费。消费者扫码后页面跳转到注册会员界面,授予相关权限后才能进行点餐操作。

作为消费者的你,是否对类似的强制扫码行为习以为常了?其实,这种现象在全国各地早已屡见不鲜。甚至有商家公开在店面显著位置贴出大幅的二维码,要求消费者必须扫码点餐,而且要求必须关注公众号、填写个人信息注册会员后才可以点餐的饭馆更是不在少数。

扫码,注册,填写个人信息,提交验证……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及隐私极有可能在这环环相扣的操作中遭到泄露。

业内专家指出,商家“流量捆绑”事小,消费者取关或可解忧。扫码点餐暗藏的“公号陷阱”以及强制关注带来的信息泄露隐患,已严重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

扫码点餐“随处可见”

近日,有消费者在江苏省南京市的火锅店就餐。与以往一边指着菜单点菜一边由服务员记录不同的是,服务员提醒消费者可以扫描桌上的二维码点餐。随着移动互联网的普及,这种新型点餐方式,早已被广大消费者接受。不过,就在消费者进行扫码操作后,首先弹出来的居然是服务授权的界面。授权内容则包括了微信昵称、头像、地区、性别等等。在完成一系列操作后,界面提醒消费者已成功加入某某门店会员。随后才跳转到点餐的界面。

类似现象还包括:扫描门店提供的二维码后,弹跳出来的微信公众号,消费者必须点击关注,才能进行下一步操作。想要在某茶饮品牌的小程序中点单,消费者必须先用微信一键登录授权,绑定微信或者手机号后,才可正常下单。

有消费者曾透露,多花了时间不说,手机APP也变得十分“臃肿”,有时还会收到餐厅推送的广告,不胜其扰。

今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期间,深圳市消委会启动了对扫码消费问题的监督检查,在走访的36个大中型商超,26个连锁餐饮品牌共计260个门店中,有97.02%的商家采用了扫码消费,其中95.64%的商家在扫码后仍须关注或授权才可进行消费。

专家认为,通过收集信息,分析顾客的消费行为,商家形成精准的用户画像,从而可以有针对性地营销。

网友:要给生活更多选择

近年来,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发展,生活中要求授权个人信息的场景越来越多,不授权就无法使用某项服务或者功能的现象也更加常见。消费者从最初被迫同意到对于类似行为的日渐麻木,在某种程度上使得经营者降低了在扫码点餐服务上,对消费者选择权的尊重。再加上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无接触式服务在全国范围内大面积推广,也让部分经营者认为,门店强制要求消费者扫码点餐是科学合理的。

这个话题在微博平台上迅速发酵,引发广大网友的吐槽。

经纬中国创始管理合伙人张颖日前在实名认证“经纬张颖”的微博上发文称:“特别特别讨厌扫码点菜,一般碰到我就直接要求服务员记录点菜,做不到或者拒绝者,我就老老实实滚蛋换餐厅,没有一丝纠结。国内用户对隐私的不敏感我不吃惊,但又很吃惊。”

微博网友“穷游旅行家”也表示,早就想吐槽这个了,现在偏偏很多店连菜牌都不准备,非要扫码点餐,“和老人一起出去吃就只能我来点了,老人想吃什么也没办法”。舒服地看着点,而且扫完还得关注公众号,弄得手机一堆号。

微博网友“兮兮—Amy”称,这个真的太烦了,上周刚怼了一家奶茶店。店里就没客人,三个服务员都闲着,“非让我扫码点单,我就要一杯最普通的奶茶,我还要扫码,再去里面找产品,下单,付款,我是给自己找不痛快吗?”

有网友称,自己每次点完之后再取消关注。也有网友称,科技的发展是给生活有更多的选择。

在微博平台#扫码点单强制关注公众号属侵权#的话题阅读量已经达到2249.9万次。

律师:应注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山东品众元律师事务所赵方明律师认为,扫码点餐关注公众号,应注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首先,扫码点餐在一定程度上,方便了消费者点餐,即增加了点餐服务方式。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的规定,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如果消费者不同意通过扫码方式点餐,或者不同意先关注后点餐,经营者强制扫码关注点餐,显然侵犯消费者自主选择权。

其次,一般扫码关注的同时,还存在要求消费者提供性别、年龄、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的情况。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消费者同意。如果经营者没有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或者未取得消费者同意,都不得收集消费者个人信息。

此外,公众账号信息服务平台也不应忽视“扫码点餐强制关注公众号”的问题。根据《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公众账号信息服务平台应当防范账号订阅数、用户关注度、内容点击率、转发评论量等数据造假行为;应当规范公众账号推荐订阅关注机制;未经互联网用户知情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或者变相强制订阅关注其他用户公众账号。

中消协:涉嫌过度收集消费者个人信息

中消协日前表示,仅提供“扫码点餐”涉嫌过度收集消费者个人信息,侵害消费者公平交易权,不提供现场菜单有损消费者的知情权,新技术应用不应成为特殊消费群体的消费阻碍。

(责任编辑:崔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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