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邓琴)信用中国(湖南长沙)官网显示,近日,浏阳经开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因“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被通报处罚,罚款2.19万余元。
图源:信用中国(湖南长沙)官网
处罚决定日期2022年9月4日,浏自然资罚字﹝2022﹞2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浏阳经开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未经依法批准,于2015年3月起擅自占用浏阳市洞阳镇西园村村集体土地4086平方米(其中水田2435平方米、乔木林地1062平方米、茶园586平方米、农村宅基地3平方米)进行浏阳经开区康平路西段项目部分建设,截至2015年11月已建成(其中建、构筑物面积4086平方米)。该宗用地选址符合《浏阳市洞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四十四条之规定,属非法占用土地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原)第四十二条内容规定。
最终,浏阳市自然资源局对浏阳经开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给予行政处罚: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壹仟玖佰玖拾捌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