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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未竣工验收擅自交付遭处罚 唐山这家房企被列入典型违法案件

2021-12-09 09:44:48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顾爱龙)为充分发挥典型违法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增强市场主体的守法意识,有效维护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市场秩序,近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报了10起典型违法案件,其中唐山高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被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罚款93000元,其主管人员冯闯、直接责任人周堃各被罚款6600元。


(图源: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

该企业在唐山市开发建设的禹州·凤凰府项目,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其行为违反了《建筑法》第61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16条的规定。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58条、第73条的规定,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其作出罚款93000元的行政处罚,对其主管人员冯闯、直接责任人周堃各作出罚款6600元的行政处罚。

通过爱企查了解到,唐山高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01月21日,注册地位于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银水大厦1703室,法定代表人为林伯宏。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信息咨询等。由禹洲地产(泉州)有限公司持股51%。


(图源:爱企查)

而这已不是唐山高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一次被处罚,在2021年4月2日,该公司就因未依法进行消防设计审查擅自施工,被唐山住建局行政处罚两次。


(图源:爱企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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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崔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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