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宁银保监罚决字〔2023〕11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宁银保监罚决字〔2023〕11号 | ||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 个人姓名 | 刘加清、张建伟、项宜、梁文 | |
单位 | 名称 | 国家开发银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 | |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 王强 |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 违规收取小微企业贷款承诺费 |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第四十八条第二项 | ||
行政处罚决定 | 对国家开发银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予以5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直接责任人刘加清、张建伟、项宜、梁文分别予以警告的行政处罚。 |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 宁夏银保监局 |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3年5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