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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严格执行相关内控管理制度,案件问责不到位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被罚

2022-12-29 18:13:34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从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获悉,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被中国银保监会福建监管局处以40万元罚款。

福建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闽银保监罚决字〔2022〕47号)显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为“未严格执行相关内控管理制度,案件问责不到位”。

依据《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第十五条、《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指引》第十六条、《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行为管理指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五)项,中国银保监会福建监管局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处以40万元罚款。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22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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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闽银保监罚决字〔2022〕47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单位

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省分行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李强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未严格执行相关内控管理制度,案件问责不到位

行政处罚依据

《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第十五条、《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指引》第十六条、《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行为管理指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五)项

行政处罚决定

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处以40万元罚款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中国银保监会福建监管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2年12月13日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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