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广岛)10月18日,上海电气 (601727)发布公告称,近期,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40%的控股子公司上海电气通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讯公司”)收到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发出的应诉通知书、传票等材料,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中利”)起诉通讯公司要求支付货款、利息及诉讼律师费等合计约54507.57 万元。
据悉,江苏中利诉称:其与通讯公司于2017年11月7日、2018年2月2日分别签订了14 份《内贸采购合同(原材料)》,约定通讯公司向江苏中利采购SN-A型自适应网路数据编解器,合同总金额为66297万元;上述合同签订后,通讯公司支付了10%预付款,江苏中利依约向通讯公司交付了合同所涉之全部货物;后通讯公司除2份合同付清尾款外,其余12份合同项下的尾款均逾期未付。为此,江苏中利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通讯公司支付货款50670.9万元,利息暂计至2021 年7月19日为3716.67万元,以及诉讼律师费120万元,上述合计 54507.57 万元。
公告称,由于上述诉讼案件尚未审理和判决,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可能存在不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