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财经>>政策>>

福建省成为全国首个全面推行农村公路灾毁保险省份

2016-08-27 13:54:22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近日,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全省推行农村公路灾毁保险的指导意见》,要求全省各级政府安排公共财政预算资金,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为农村公路购买农村公路财产综合险,以有效提升农村公路防灾抢修能力。据了解,我省早在2010年起就创造性地开展农村公路灾毁保险试点工作,全省性指导意见的出台,标志着我省成为全国第一个全面推行农村公路灾毁保险的省份。

意见指出,由省交通运输厅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择保险公司,并与之签订服务协议,明确保险责任范围、赔付标准、理赔程序、争议处理方式等。全省农村公路灾毁保险执行统一的费率标准,具体以省交通运输厅公布的招标结果为准,保费由省、市、县三级财政分摊。从2016年起,对全额由财政出资或设区市公路局出资投保的县(市、区)给予省级支持,其中对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倾斜支持,省级分担90%保费;对中等发展水平县、经济发达县,省级分别分担50%、30%保费。

意见强调,各市、县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将群养农村公路灾毁保险费按分担比例足额列入市、县两级财政预算,不得挤占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经费。购买农村公路灾毁保险要坚持实事求是和自愿原则,列入省交通运输厅农村公路年报数据库内的县道、乡道、村道均可投保,其中群养公路由县交通局统一投保,专养公路由市公路局负责投保。

据介绍,由于省级给予较大支持力度,预计今年将有超过7万公里农村公路及附属设施成为农村公路财产综合险标的,占全省农村公路总里程的八成以上。(记者 吴宏雄 通讯员 陈昌和)

(责任编辑:李素)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