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财经>>产经>>

医疗养生节目禁由社会公司制作

2016-08-27 10:40:13 新华每日电讯2版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印发通知

医疗养生节目禁由社会公司制作

新华社北京8月26日电针对当下一些节目存在的非法兜售药品、保健品和医疗服务以及播放虚假医药广告等问题,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养生类节目和医药广告播出管理的通知。

通知要求,医疗养生类节目只能由电台电视台策划制作,不得由社会公司制作。严格医疗养生类节目备案管理,未经备案的医疗养生类节目一律不得播出。

通知还要求,医疗养生类节目聘请医学、营养等专家作为嘉宾的,该嘉宾必须具备国家认定的相应执业资质和相应专业副高以上职称,并在节目中据实提示。医疗养生类节目主持人须取得播音员主持人执业资质,依法持证上岗。

严格医疗养生类节目播出管理,通知提出“三个严禁”:严禁以介绍医疗、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直接或间接发布广告、推销商品和服务;严禁直接或间接宣传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食品、化妆品、美容等企业、产品或服务;严禁节目中间以包括“栏目热线”以及二维码等在内的任何形式,宣传或提示联系电话、联系方式、地址等信息。

通知提出,严禁播出任何虚假医药广告的同时严格限制医药广告播出的时长和方式。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食品、化妆品、美容等企业、产品或服务的广告,不得以任何节目形态变相发布,不得以电视购物短片广告形式播出。单条广告时长不得超过一分钟。

(责任编辑:李素)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