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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2016年财政扶贫资金增长不低于20%

2016-08-20 12:01:20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上半年下拨教育扶贫资金104亿元

●目前已筹集专项扶贫资金28.7亿元 其中10亿元已下达市县

2016年以来,省财政积极调整支出结构,加大财政扶贫资金投入力度,大力支持脱贫攻坚。截至8月初,共筹集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8.7亿元,其中省财政年初预算安排专项扶贫资金10亿元,已经全部下达到市县。

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从2016年起,省财政扶贫资金年均增长不低于20%”要求,省财政厅在加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的基础上,2016年全力支持脱贫攻坚扎实推进。

--支持易地搬迁脱贫,发行政府债券60亿元,建立省级扶贫开发投融资平台,作为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本金,撬动省内政策性金融机构贷款;下达省级补助资金27.9亿元,支持陕南移民搬迁工作;下达农村危房改造资金9500万元,支持3.8万户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的危房改造。

--扶持产业脱贫,下达中央和省级资金37.34亿元,支持粮食生产、畜牧产业、现代设施农业、茶叶产业、农业产业化、农业主导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县建设等。

--加强教育脱贫,下拨资金104亿元,以农村地区、贫困地区、革命老区教育为主战场,以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就学子女为重点对象,支持贫困地区教育事业发展,减轻贫困家庭学生负担。

--支持生态保护脱贫,下达中央和省级资金34.67亿元,支持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生态效益补偿、核桃、红枣等林业产业发展。

--支持社会保障兜底脱贫,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将残疾人生活补贴保障范围扩大到所有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和三级以上生活困难的残疾人,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50元提高到60元;将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保障范围扩大到二级以上需经常照护的残疾人,一级重度残疾人的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100元提高到120元。

与此同时,各级财政部门还积极创新管理机制,研究制定了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实施意见,赋予试点贫困县整合使用涉农资金的自主权,自主集中财力用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项目。(记者 杨华 实习生 杜京翰)

(责任编辑:李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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