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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根良随全国人大常委会环保法执法检查组赴黑龙江检查

2016-07-25 15:42:36 中国质量新闻网

2016年7月19日至2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张平率执法检查组对黑龙江省开展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亨通集团董事局主席崔根良作为检查组成员随同进行执法检查。2013年6月19日至21日,崔根良代表就曾受邀作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成员,随同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张平对《可再生能源法》的贯彻实施情况赴内蒙古开展执法检查。

全国人大常委会对环境保护高度重视,此次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作为全国人大年度监督的工作重点,目的是为加大法律宣传的普及力度,督促各地区、各部门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推进环境保护法各项制度的落实和完善。

7月20日上午,执法检查组在哈尔滨与黑龙江省政府相关部门座谈。黑龙江省委常委、副省长李海涛代表省政府汇报环境保护总体情况,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清文主持会议,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环保厅、省住建厅等相关单位负责人进行了汇报。

20日至23日,执法检查组深入到黑龙江完达山阳光乳业有限公司、农垦哈尔滨管理局闫家岗农场、哈尔滨市阿城区料甸镇红新村,检查污水处理情况、水稻面源污染治理情况、农村生活垃圾转运项目和棚改治理煤烟污染环境情况等。在哈尔滨市环保局,检查组听取了哈尔滨重污染天气预警会商、环境应急管理、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以及环境执法能力等工作情况的汇报。检查组还赴大庆、齐齐哈尔等地对含油污水治理项目、水源地保护情况等进行执法检查。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环资委副主任委员王庆喜,全国人大环资委委员李清印,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杜黎明,全国人大代表高广生等参加检查,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清文全程陪同检查。

作为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崔根良同志在调查研究、建言献策、为民办事等方面认真履行代表职责,积极当好“三员”,即政策的宣传员、民意调查员、参政议政员。忠实履行了一名全国人大代表的职责和使命。(徐飞华)

(责任编辑:李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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