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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内乡:完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机制赢得群众称赞

2016-07-11 15:36:58 检察日报

“圆梦行动”唤醒21名“失足少年”

河南内乡:完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机制赢得群众称赞

河南省内乡县检察院检察官在该县第一高级中学,对一起涉嫌贩毒案件出庭公诉,结合典型案例开展法治教育活动。

河南省内乡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薛建国近日到内乡县检察院调研,对该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建立“亲情会见、接力帮教、检校联姻”工作机制、开展“圆梦行动”给予充分肯定。2013年以来,该院先后帮助21名“失足少年”重新走上正路。

亲情会见,引入家庭教育扩大办案效果

2015年6月,任某因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庭审中,任某流着眼泪,动情地说:“我对不起父母,对不起被害人,可我要感谢检察官和法官对我的真情挽救……”

任某高中肄业后,在社会上游荡,慢慢染上偷盗恶习,连续在内乡、西峡等地作案3起,偷盗款物价值4700余元。案件移送内乡县检察院未检科后,任某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但对自己的家庭情况只字不提。

据未检科干警介绍,任某父母由于教育方法不当,多次殴打他,加之青春期任某性格过分叛逆,不服管教,父母逐渐对其失去信心。根据任某的认罪态度,鉴于其作案时刚满17周岁,内乡县检察院启动了亲情会见制度,在做通任某及其父母的工作后,安排双方在看守所见面。

“亲情会见,将家庭教育引到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的办理中,通过加强与在押未成年人家长的沟通与联系,共同研究教育方法,扩大教育转化的效果。”内乡县检察院未检科科长李玉军说。在不到30分钟的谈话中,任某的父母用亲切的话语对儿子进行教育,让他好好改造、争取早日回到父母怀抱。任某也对自己的行为悔恨不已,向母亲发誓:“一定认罪服法,再不干违法的事情”。

像任某一样,被该院适用“亲情会见”机制的涉罪未成年人有10人,他们在办案检察官的耐心教育和浓浓亲情的感召下,知罪悔罪,均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三年接力”,“失足大学生”续走人生路

2016年春节,远在陕西省宝鸡市工作的柴涛再次给李玉军发来感激的短信,“你的关爱时刻温暖着我,是你搀扶我前行,给我崭新的开始……”

柴涛出生在甘肃省安庄县的贫困山村,2012年9月被西安某大学录取,是村里第一个走出来的大学生。大学第一个寒假,柴涛等四人从西安到内乡,当时钱花光了,在同伴的蛊惑下,他临时起意实施了盗窃行为。2013年4月,该案被移送内乡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经受理后,针对柴涛案件出现两种意见:一种意见是柴涛等属流窜作案,又是外地人,如果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后续的监督考察帮教工作恐难落实。另一种意见认为,柴涛盗窃属随机性犯罪,与附条件不起诉的条件并不冲突。

柴涛既符合起诉条件,也符合不起诉条件,如果提起公诉,法院必然要判处刑罚,对这个山村里走出来的大学生来说,意味着前途尽毁。鉴于柴涛认罪态度较好,在整个盗窃过程中起次要作用,经过该院检委会讨论,最终对柴涛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柴涛作为在西安的大学生,老家又在甘肃,在当时没有异地帮教机制的情况下,内乡县检察院未检科为柴涛量身定制了监督考察帮教方案,签订了以电话联系、短信沟通和书面汇报思想情况为主要方式的帮教协议,经过6个月的监督考察,内乡县检察院依法对柴涛作出不起诉决定,并封存了犯罪记录。3年来,柴涛与李玉军坚持每月一次书信汇报思想、学习情况,两人短信交流300多条,成为内乡县检察院的“一段佳话”。该案被河南省检察院评为“首届十大帮教优秀案件”。

据了解,内乡县检察院先后为11名涉罪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经过接力帮教,全部“改邪归正”。

检校联姻,传递另一种爱

2016年3月,内乡县检察院组织23名法治副校长深入该县各中小学校,开展为期一周的法律讲座,并选择2起涉嫌贩毒案件和容留他人吸毒案件在两所高中公开庭审。

“讲述发生在学生身边的违法犯罪案例,将与学生学习、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传递到每位学生心中,胜过空洞的说教。”内乡县检察院副检察长袁伟说。

社会青年许某(17岁)与杨某因争女朋友,心生恨意。2015年10月18日,许某使用女朋友的QQ约杨某见面,见面后杨某知道受骗,言语不和便开始厮打。许某联系到内乡职专的学生李某、张某等5人赶到现场,对杨某实施暴打,致杨某重伤。

鉴于李某、张某等5人均系未成年人,并取得被害人谅解、达成民事赔偿,内乡县检察院对5人作出不予逮捕的决定。案发后,内乡职专作出开除5名学生的决定,这意味着把5名学生推向了社会,如若5名学生过早地进入社会,教育挽救的可能性就小了。承办此案的检察官找到内乡职专学校领导协商,最终学校同意5名学生回归课堂,并制定了详细的“检校联姻”措施。2015年12月18日,内乡县检察院在该校举办了“涉嫌盗窃案件庭审认罪警示教育”法治讲座,收到40多名家长的感谢信。

内乡县检察院始终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确保辖区学校安全稳定作为重点工作,推出了建设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等多项举措。其中,最具影响力的当属该院坚持5年的“法律护航暨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活动。

目前,内乡县检察院与教育、公安、交通等部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建立完善了安全知识宣传、安全隐患排查、安全风险评估等多项制度,发出检察建议12份,排查处理涉校各类安全隐患百余处,形成了保障学生安全长效机制。该院先后被上级授予“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集体三等功”等荣誉。

(责任编辑:李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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