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从国家食药监总局官网获悉,近日,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省卫生计生委印发《青海省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试点方案》,提出全省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通过建立哨点医院开展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试点,探索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试验,为逐步建立适用青海省的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制度、体系打下良好基础。
《方案》明确了各级食品药品监管、卫生计生和监测机构的工作职责,并落实哨点医疗机构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的责任。《方案》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卫生计生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做好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各级食品监管和卫生计生部门要依据《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指南》督促指导化妆品监测哨点,落实不良反应监测责任,建立健全企业主动防范化妆品安全风险工作的机制。各级监测机构要深入开展报告和信息的分析工作,提高监测数据分析评价水平,指导合理使用化妆品,提高化妆品监测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