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明晰产权管好用活“小农水”
今年改革完成率力争达50%以上
自2014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提出以“分类定性、明晰产权、厘清责任和落实经费”为重点的“小农水”改革方向和任务以来,平罗县将全县小型水利工程进行确权,明晰了产权归属,让2.4万处(座)小型水利工程有了“主人”;隆德县十八里灌区5座水库灌溉水源、灌溉骨干工程(主要建筑物及输水干管)进行了确权划界,落实管护主体,如今,用水户刷卡用水,把“水”当成“钱”来管理。目前,全区19个县(区、市)出台了深化小型水利工程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有16个县(区、市)完成小型水利工程分类定性工作。
“有人建、没人管、没钱管、效益发挥不充分,是全区70万余处‘小农水’昔日遇到的共性难题。”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农村水利处工程师王新立说。2014年8月,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自治区水利厅与财政厅联合印发《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明确了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节点、步骤和措施。随后,以平罗县、隆德县为试点,进行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探索。为了推点扩面,宁夏回族自治区出台了《小型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绩效考评及资金奖补办法》等3项配套制度,对2015年中央和自治区的维修养护资金按公益性、准公益性进行激励性分配,确保了强化产权界定、维修养护、经费保障等改革任务落地,以产权为先导落实主体责任,充分发挥政府、市场两个积极性,分级建立财政奖补工程维修养护基金和重点推进水价综合改革的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思路。
据介绍,按照推进节点,今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要争取完成率达到50%以上。同时,结合土地托管流转、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积极探索小型水利工程产权抵押贷款和交易,将小型水利工程承包经营权、流转经营权和使用权作为有效抵押物盘活农村水利工程资产,切实激发农村基层水利发展活力。(记者 裴云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