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张阳)6月1日,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将正式实施,其中对儿童道路交通安全作出新规定,儿童安全座椅的使用首次纳入全国性立法。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八条明确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的家庭生活环境,及时排除引发触点、烫伤、跌落等伤害的安全隐患;采取配备儿童安全座椅、教育未成年人遵守交通规则等措施,防止未成年人受到交通事故的伤害。
正确使用儿童安全座椅等约束装置是目前保护儿童乘车安全的最有效手段,是减少儿童道路交通伤害的重要途径。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正式实施后,为中国预防未成年人交通伤害奠定了法律基础,使得安全座椅成为儿童乘车出行的必选项。
在今年公安部公布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建议稿)》中也增加了儿童乘车安全的内容:身高不足一百四十厘米的乘车人乘坐家庭乘用车,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儿童安全座椅或者增高垫等约束系统;驾驶人不得安排未满十二周岁未成年人乘坐副驾驶位。不仅对未成年人乘坐副驾驶和使用安全座椅等约束系统作出了更具体的规定,还规定了相应的罚则。
随着国家立法的与时俱进、日臻完善,未成年人权益将会得到更多的保护,未成年人在法律的坚强守护下,将更加安全健康地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