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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破除转供电“堵点” 确保电费红包惠及用户

2020-10-23 13:52:09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广东省市场监管局联合省发展改革委、工信厅、住建厅、商务厅、国资委、广东电网、深圳供电局等7家单位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国家降低工商业电价优惠政策确保降价红利传导至终端用户的告知书》,进一步推动转供电主体落实降低工商业电价优惠政策,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确保电价降价红利传导至终端用户。

转供电,是指电网企业无法直接供电到终端用户,需由其他主体转供的行为,在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物业、写字楼等区域较为普遍。转供电用户一般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

为高标准落实落细国家降低工商业电价优惠政策,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增强市场主体获得感,省市场监管局多措并举,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合力破除转供电环节“堵点”,确保电费降价红利惠及终端用户。

一是精准发力,打通“堵点”。进一步明确了转供电价格政策和转供电主体的法律责任,要求各类转供电主体严格执行国家和广东省有关的电力价格政策,不折不扣地将国家降电价政策红利传导至终端用户,不得在电费中违规加收其他费用、截留降价红利。号召全省转供电主体要携手疏堵解困,向转供电终端用户传递一份温暖、奉献一份爱心。

二是扩大覆盖,补足短板。针对转供电问题点多面广、情况复杂的特点,要求各转供电主体限时开展自查自纠,并将每个终端用户的信息和电价水平及时上报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确保政策落地,不留死角。各级市场监管、发展改革部门将会同当地供电公司,及时梳理汇总并核对降低电价政策红利接收与传导平衡情况,敦促各级转供电主体严格落实各项电价优惠政策。同时,继续加大工商业电价优惠政策宣传力度,保障用电终端用户知情权,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市场环境。

三是部门联动,从严惩戒。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部门协同,依据各自职责,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切实增强转供电的监管力度。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转供电违规加价行为,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对违法情节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转供电主体,列入信用监管黑名单,实施信用联合惩戒。对国有转供电主体自查自纠不彻底,落实整改不到位,继续实施违规加价的,提请纪检监察部门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通讯员 粤市监)

附件:关于进一步落实国家降低工商业电价优惠政策确保降价红利传导至终端用户的告知书.pdf


(责任编辑:莳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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