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潍坊市标准计量情报所条码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联合稽查部门对潍坊市区大润发、百货大楼、佳乐家等十大商场超市开展了店内条码专项检查和调研活动。检查中发现,商场超标准、超范围使用店内条码的现象比较突出,主要表现在:一是在定量包装商品上超范围使用店内条码。特别是在服装、鞋帽、床上用品、音像、图书五大类商品上应用店内条码的现象比较普遍。在此类商品上使用店内条码违反了国家《商品条码管理办法》之二十二条:“店内条码的使用,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商品条码 店内条码》(GB/T18283)的有关规定。”标准规定,店内条码应“适用于商店自行加工店内销售的商品和变量零售商品的条码标识。”。二是超标准使用店内条码。《商品条码店内条码》(GB/T18283)规定了店内条码的前缀码为20~24。检查中发现,商场超市电子称打印的店内条码、部分超范围使用店内条码的定量包装商品,还是按老标准规定的26、29等作为前缀码。
针对以上问题,一是召集商场超市主要负责人,进行了面对面的交流,初步商讨了下一步改进措施。二是为供货商提供技术支持和相关商品条码基础知识和法律法规咨询服务,帮助其限期整改。三是由稽查部门对严重违反商品条码管理规定,冒用他人、使用其它条码冒充商品条码的违规行为,依法进行了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