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是举世闻名的“丝绸故乡”,植桑养蚕有近7000年的历史。我国茧丝生产和丝绸制品出口具有悠久历史。我国蚕类资源丰富,目前主要饲养桑蚕、柞蚕、蓖麻蚕等。其中,桑蚕鲜茧的年产量可达70万吨左右,居世界之首。丝绸服装等制品,具有柔软、细腻、华丽的品质,深受国内外消费者喜爱。我国丝绸纺织品出口量占世界丝绸市场的70%以上,是我国传统出口创汇产品。
《茧丝质量监督管理办法》于2003年1月14日国家质检总局第43号令发布,共5章36条,分为总则、茧丝质量监督、茧丝经营者的质量义务、罚则、附则五章。
《茧丝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是一部有关茧丝纤维质量监督管理的部门规章,它是依据上位法《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制定的,是对《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中有关茧丝等其他重要天然纤维比照棉花进行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的具体体现。
对茧丝监督管理的制度有:桑蚕鲜茧收购、桑蚕干茧加工质量保证条件审核制度、公证检验制度、茧丝质量监督检查制度、复检制度等。
茧丝质量监督管理的主要环节是蚕茧收购环节,蚕茧、丝类产品加工环节和干茧、丝类产品交易环节。
——摘自《领导干部质量安全知识读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