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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公开审案”实现“阳光执法”

2008-11-03 00:00:00 中国质量新闻网

   今年成都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分局作为市局“开门审案”的试点单位,认真落实了“规范自由裁量权”的新要求,大胆实践了“阳光执法公开审案”的新方法。通过“开门审案”加强了与公、检、法等法治监督部门的沟通联系,争取他们对质监执法工作的理解和支持;通过“开门审案”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促进了质监执法行为的公开透明,提高了质监部门依法、合理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稽查分局在落实“开门审案”活动中,首先制定了《行政处罚开门审理案件实施细则》,来规范开门审理的程序和行为;其次明确了要对重大案件、疑难案件和社会关注的案件均执行公开审理的制定,使“开门审案”活动得以持续有效开展;最后还组建了开门审案专家库,到人大、法制、司法、行政监察和新闻媒体等部门聘请了数十名知名的专家、学者、记者作为开门案件审理的特邀专家,提高了“开门审案”决定的公正性和说服力。

   以“开门审案”为平台,及时反映了质监部门执法中的难点,真实反映了生产企业的现状和诉求,充分体现了质监部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的执法理念;实现了质监部门与职能监督部门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化解了执法中的矛盾,减轻执法中的压力,提高执法工作的效率;通过案审评议专家的当场点评、指导和建议,拓展执法人员眼界,提高执法人员的办案水平和技能,展现了质监办案的风采。

   据悉,成都市质监部门今后还将进一步加大对重大影响、群众普遍关注的典型案件进行开门审理的力度和广度,主动并广泛地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促进我们质监部门案件办理质量的提高,树立质监部门良好的执法形象,提高执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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