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4部门联合发布上半年该省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
树立知识产权保护的“浙江形象”
本报讯 (张 律 记者曹吉根)恶意注册“李文亮”商标、非法制造销售假冒“奥迪”汽车轮毂盖、“科罗娜”商标的来源识别作用被“卡罗娜”标识削弱……8月27日,浙江省市场监管局、省公安厅、省法院、省检察院等4部门联合发布了2020年上半年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
在绍兴市市场监管局查处的绍兴智盟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及陈某刚恶意注册“李文亮”商标系列案中,当事人绍兴智盟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某刚于2020年2月13日通过微信的方式与商标注册申请人杨某某(另案处理)达成商标注册服务意向,为后者代理注册申请商标名称为“李文亮”,商品类别为第9类的文字商标一件,同时收取商标注册代理费600元整。3月5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对该申请号为44059941的商标申请予以驳回。绍兴市市场监管局依据《商标法》对当事人绍兴智盟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及法定代表人陈某刚、当事人杨某某作出行政处罚,分别处以2000元、两万元、1万元的罚款。
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科罗娜”商标侵权纠纷案中,百威公司作为“卡罗娜·爱科拉”“科罗娜”“Coronita Extra加图形”商标被许可人,认为古龙公司在海关报关单中使用“卡罗娜啤酒CORONITA”,在啤酒的中文标签及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中载明品名为“卡罗娜啤酒”,构成商标侵权,遂诉至法院。经一审、上诉、二审审理,浙江省人民法院认为古龙公司使用“卡罗娜”标识的具体方式削弱了涉案“科罗娜”商标的来源识别作用,构成商标侵权。
今年以来,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浙江全力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形象树立工作,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四位一体建设取得新进展。
浙江省委政法委将“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纳入“平安浙江”建设指标,浙江省发改委将“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纳入“营商环境评价”考核。各部门多方协作综合运用行政执法、司法保护、仲裁调解、行业自律等手段,多元治理化解知识产权纠纷。全省各知识产权诉调、仲调中心调解知识产权纠纷1637件。各相关部门持续组织开展“剑网”“蓝剑”“亮剑”“净网”“龙腾行动2020”等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市场监管部门实现了专利行政执法全权下放至县(市、区),在全国率先实现专利、商标、地理标志和商业秘密“一支队伍”执法。上半年,共立案查处各类知识产权违法案件1903件,案值2882万元,罚没金额4651万元,移送司法机关98件。
截至目前,浙江有效发明专利总量达17.5万件,居全国第三位;商标注册总量达271万件,居全国第二位;每万人有效发明专利达29.9件,居全国第四位。近期,在全国知识产权行政保护绩效考核取得历史最好名次,位列全国第二,受到了国家知识产权局书面通报表扬。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