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浙江台州市天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18号)。
台州市天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18号)
抽检编号为XC21331023306130288牛前腿肉的核查处置情况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抽检编号为XC21331023306130288 ;产品名称:牛前腿肉;生产日期:/;规格型号:/;保质期:/;不合格项目:克仑特罗项目不符合整顿办函〔2010〕50号《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四批)》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被抽样单位:天台县桧兵牛肉店;标识生产企业:/。
(二)风险控制情况
执法人员于2021年4月2日向当事人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并对其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上述同批次的牛前腿肉。上述牛前腿肉除去抽样部分,其余已全部销售完毕。因当事人上述牛前腿肉为零售产品,且销售时间较长,未能召回产品。
(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当事人销售的牛前腿肉克仑特罗项目不符合整顿办函〔2010〕50号《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四批)》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销售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涉嫌构成犯罪,根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关于在行政执法中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意见》第一条、《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将当事人移送至天台县公安局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