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19年7月19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19年第13期)2019年 第53号。据通告,近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方便食品样品4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不合格样品1批次,检出不合格的检测项目为酸价(以脂肪计)(KOH)。
不合格产品信息:昌吉彩贝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爆辣牛肉汤面,酸价(以脂肪计)(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附件
方便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样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日期(食用农产品无本列) | 不合格项目 | 检验结果 | 标准值 | 检验机构 |
1 | 昌吉彩贝乐食品有限公司 | 新疆昌吉州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鼎盛南路6号 | 昌吉彩贝乐食品有限公司 | 新疆昌吉州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鼎盛南路6号 | 爆辣牛肉汤面 | 106克/袋 | 彩贝乐 | 2019/3/09 | 酸价(以脂肪计)(KOH) | 3.0mg/g | ≤1.8mg/g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