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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镇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32期)

2020-12-31 14:14:28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2月29日,江苏省镇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镇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3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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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指出,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关于2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46期)涉及镇江市2家食品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在镇江市丹徒区世纪联华超市有限公司抽检的标称沂水县金色阳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沙琪玛

(一)抽检基本情况。不合格项目为霉菌,生产日期为2020-09-20。

(二)核查处置情况。丹徒区市场监管局于2020年11月3日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丹徒区世纪联华超市有限公司并启动核查处置。查明该企业共购进5公斤问题批次产品,全部销售完毕。因无消费者退货未有召回。丹徒区市场监管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作出罚没50021.6元的处罚决定。决定书文号为徒市监罚字〔2020〕124号。

二、在镇江京口区玉中蔬菜批发部抽检的韭菜

(一)抽检基本情况。不合格项目为腐霉利,生产日期为2020-10-11。

(二)核查处置情况。京口区市场监管局于2020年11月4日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镇江京口区玉中蔬菜批发部并启动核查处置。查明该企业共生产2.5公斤问题批次产品,全部销售完毕。因无消费者退货未有召回。京口区市场监管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作出罚没502.5元的处罚决定。决定书文号为镇京市监处字【2020】第082号。

(责任编辑:凌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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