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山东省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布药品执法行政处罚信息,涉及济南银屑病医院。
处罚决定书(济市监罚字〔2020〕0704号)显示,济南银屑病医院未取得《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生产(配制)、销售(使用)制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4月修正)第七十二条,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以下处罚决定:没收违法生产(配制)尚未售出的药品;没收违法所得4759370元;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三倍的罚款15248184元。
序号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 主要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内容 | 处罚机关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作出处罚决定日期 |
1 | 济市监罚字〔2020〕0704号 | 济南银屑病医院 | 91370112MA3C9WAU9B | 未取得《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生产(配制)、销售(使用)制剂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4月修正)第七十二条 | 没收违法生产(配制)尚未售出的药品;没收违法所得4759370元;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三倍的罚款15248184元。 | 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11370100MB28696235 | 2020年11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