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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对济南银屑病医院行政处罚决定

2020-11-17 17:51:24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山东省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布药品执法行政处罚信息,涉及济南银屑病医院。

处罚决定书(济市监罚字〔2020〕0704号)显示,济南银屑病医院未取得《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生产(配制)、销售(使用)制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4月修正)第七十二条,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以下处罚决定:没收违法生产(配制)尚未售出的药品;没收违法所得4759370元;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三倍的罚款15248184元。

序号

处罚决定书文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主要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处罚机关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作出处罚决定日期

1

济市监罚字〔2020〕0704号

济南银屑病医院

91370112MA3C9WAU9B

未取得《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生产(配制)、销售(使用)制剂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4月修正)第七十二条

没收违法生产(配制)尚未售出的药品;没收违法所得4759370元;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三倍的罚款15248184元。

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1370100MB28696235

2020年11月2日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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